45.鹿慕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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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水的胖子叫冉金宝,他将水洒到徐灵初,也有些故意戏弄徐灵初的成分。这个世界奇葩很多,有些同学喜欢一个人,会表现得喜欢戏弄那个人,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喜欢人的注意力,在李轩看来这简直是有病。
李轩立刻就察觉到冉金宝病入膏肓了。
而在徐灵初走后,冉金宝笑眯眯地看着李轩,目光有些挑衅。
李轩看到只是笑笑,朝冉金宝伸出手。
冉金宝一愣,搞不清李轩的意思,看着李轩漂亮的双眼,还是伸手握住了李轩的手。
于是就发生了一件让他惊恐和难忘的事。
李轩顺势抓住他手,扯过他的胳膊,将他引导过来,然后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啪的一声,如幻影般快速将他放倒在地。
这一个动作,快如闪电,干脆利落,虽然李轩身子骨并不显得十分强壮,但是这段时间的锻炼还是起了效果,身体协调性很好,反而因为灵活,一套动作显得游刃有余。
当然为了怕胖子摔伤,过肩的时候,李轩特意拉了胖子一把,尽管如此,也让冉金宝感受到了一瞬间的恐惧,最后落地时候,背部的疼痛也让他说不出话来。
冉金宝仰倒在地,整个人都懵了,脸色有些白,完全没有预料到平时乖乖学生的李轩,突然展露这样的野性强悍的一面。
第一次教训人,李轩感觉还不赖。
多亏了这些日子的锻炼,才有了底气,当然过肩摔的技巧是前世学的,对付人,简单有效。
李轩露出笑容,捏着冉金宝的下巴,漫不经心地说:“胖子,警告一次哈。”
冉金宝看着李轩,憋气憋得脸红了。
“不许欺负她,知道?”
李轩拍了拍冉金宝的脸,转身离开。
这一幕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李轩的举动令人震惊,走廊上好多同学都看傻了。
“卧槽?过肩摔?”
“牛逼啊,这一招是怎么办到的?”
十二班的同学,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目送李轩走进教室,露出崇拜,一副教练想学的表情。
另一边,冉金宝龇牙咧嘴地站起身,第一感觉就是很不爽,被放倒在地上,地上又全是水,衣服自然全湿透了,背部可以感受到凉意。
想和李轩干一架,但是想起李轩最后的漂亮又锐利的眼神,不知怎么搞得,莫名有些怕了。
李轩的力道好像很大,抓得他怪疼的。
而且现在冉金宝脑海里,除了李轩的凶狠的眼神,还有李轩把他反倒在地后,近距离露出的完美的五官,那低头漠视他的样子,冲着他蔑视一笑,除了精致外,还有英姿飒爽的感觉。
冉金宝忽然就有些恍惚。
好像有点好看?
……
……
和李轩分开,徐灵初没有去其他地方,脑袋空空的,走回教室就埋头趴在桌上,不和别人说话。
李轩刚才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她要说没有呢。
功课没写完,书也看不下去,她胳膊枕着头,有些烦恼她的愚蠢。
脑袋里画面如电影回放,刚才他转头看着她,脉脉不得语的样子,叫人想不清他的想法,但李轩看着她时候眼里微光闪闪,正如波光粼粼的小溪水。
她曾经一度不懂鹿慕溪水这一句作何解。现在突然就理解了,原来是这样的意思,和一个人在一起柔软温暖的感觉,甜如小鹿渴饮溪水,在云端里飘着的美。
而诗歌里所谓青春的悸动,现在还在持续不断的心跳中证明着,这时还不懂的她,以为什么都懂了。
董蓝雨看到徐灵初埋头了好久,忍不住走过来,拍着她的肩膀:“灵初,喂,怎么了你?没事吧?”
徐灵初猝不及防被打搅,抬头脸上满是茫然,然后转头发现是董蓝雨,微笑说:“我没事。”
董蓝雨看着她眼里带笑,好甜好甜,但耳根透红,这样子十分奇怪,就问:“我看你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还以为你在哭。灵初,你好像心情很不错啊,傻笑傻笑的,怎么了?有什么好事一起说来听听。”
“姐就不和你说!”
徐灵初偏过头,自己笑了。
而且哪有什么好事,她就是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看着窗外的天空,她发现蓝天如此澄澈深邃,和那个人的眼睛一样一样的。
很喜欢。
有一天明白,喜欢和欢喜是一种同样的心情。
……
……
大扫除后,教室里学生陆续回来,李轩在位置上,看了眼时间,快要放学了,时间过得有点快。
在教室内,他看了眼窗外,天空辽阔高远,窗户玻璃被擦得发亮,视野很清晰,让人一下子就舒服起来。
惊觉他习惯了校园里的时光这样惬意的生活,这一份悠然一直潜伏在他灵魂里。
想起来就会露出傻笑,校园里的一幕幕,好像渐渐出现眼前。在温热的教室写作业,忽然窗外拂来一阵清凉的微风,在寒冷的夜里复习的功课,桌边突然多出一杯热水,欢喜得简单纯粹。
李轩回忆前世,学生时代的他,干干净净的校服,洁白无瑕,对未来充满着幻想,永远心无杂念地想着读书。
那时从未深刻地喜欢着一个人,全力以赴对一个人好,少了暗恋初恋,青春的味道总觉得少了美好的感觉。
后来书读得多了,越觉得爱情也只不过是身体里分泌的激素引起的感觉。婚姻多不幸,异地多分手,似乎更体现爱情的廉价。
但是或许不是这样,爱情也许就像是龙卷风,很多人这辈子没遇到过。
李轩拿起笔,在书上写下莎士比亚的著名一句:
“TO BE OR NOT TO BE。”
下课铃声响起,许佳艺转头看李轩,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李轩,周末要不要一起去海边玩?”
李轩看了眼许佳艺,愣了愣,略带歉意地说:“抱歉啊,周末我有事。”
“好吧。”
许佳艺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
第一次邀约就遭到拒绝,这样的结果没预料到,想着想着,许佳艺心里忽然好复杂,只知道自己好像有点难受。
……
李轩收拾好书包回家去,不等徐灵初,女孩子哪有刷题好玩。
但走到在操场上,总感觉身后有人在看他,李轩下意识回头,除了人流什么没有看到。
李轩尬笑一下,被自己的行为蠢到了。
李轩回到家,就躲在房间继续刷题,朝阳杯复试的时间临近,李轩对前三名的奖金虎视眈眈。写着写着就入了迷,莫名觉得写数学题,果然比谈恋爱还好玩。
手机在旁边,企鹅上没她消息,周五晚上徐灵初去上声乐课,大概没时间找他。
没在意什么要主动找女孩子,李轩觉得随缘就好,专心致志就刷竞赛题,他现在选择的题难度比较一试时候,上升了一个档次,每一道的题都要思考很长的时间。
这样写着写着,时钟嘀嗒走着,时间已经是深夜。
第二天六点半,看到徐灵初的消息:“起床了吗?”
李轩一向起得很早,没多少睡意,看到她的消息,打字问她:“???你这么早就起来?周末不睡大觉?”
徐灵初:“lixuan,你先不要说话,我要很严肃地告诉你一件事!”
李轩:“……”不祥的预感。
李轩:“说。”
徐灵初发来一张照片,然后说:“我这里朝阳超美。”
李轩还以为是什么,看着照片,十分无语。
照片是徐灵初手机拍的,可以看到她的手和远处的金轮。
于是,李轩就走到阳台,抬头望到这个世界,一轮金色悬挂在天空,融化在这座城市的背景中,和照片里的色调一模一样。
李轩立刻就察觉到冉金宝病入膏肓了。
而在徐灵初走后,冉金宝笑眯眯地看着李轩,目光有些挑衅。
李轩看到只是笑笑,朝冉金宝伸出手。
冉金宝一愣,搞不清李轩的意思,看着李轩漂亮的双眼,还是伸手握住了李轩的手。
于是就发生了一件让他惊恐和难忘的事。
李轩顺势抓住他手,扯过他的胳膊,将他引导过来,然后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啪的一声,如幻影般快速将他放倒在地。
这一个动作,快如闪电,干脆利落,虽然李轩身子骨并不显得十分强壮,但是这段时间的锻炼还是起了效果,身体协调性很好,反而因为灵活,一套动作显得游刃有余。
当然为了怕胖子摔伤,过肩的时候,李轩特意拉了胖子一把,尽管如此,也让冉金宝感受到了一瞬间的恐惧,最后落地时候,背部的疼痛也让他说不出话来。
冉金宝仰倒在地,整个人都懵了,脸色有些白,完全没有预料到平时乖乖学生的李轩,突然展露这样的野性强悍的一面。
第一次教训人,李轩感觉还不赖。
多亏了这些日子的锻炼,才有了底气,当然过肩摔的技巧是前世学的,对付人,简单有效。
李轩露出笑容,捏着冉金宝的下巴,漫不经心地说:“胖子,警告一次哈。”
冉金宝看着李轩,憋气憋得脸红了。
“不许欺负她,知道?”
李轩拍了拍冉金宝的脸,转身离开。
这一幕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李轩的举动令人震惊,走廊上好多同学都看傻了。
“卧槽?过肩摔?”
“牛逼啊,这一招是怎么办到的?”
十二班的同学,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目送李轩走进教室,露出崇拜,一副教练想学的表情。
另一边,冉金宝龇牙咧嘴地站起身,第一感觉就是很不爽,被放倒在地上,地上又全是水,衣服自然全湿透了,背部可以感受到凉意。
想和李轩干一架,但是想起李轩最后的漂亮又锐利的眼神,不知怎么搞得,莫名有些怕了。
李轩的力道好像很大,抓得他怪疼的。
而且现在冉金宝脑海里,除了李轩的凶狠的眼神,还有李轩把他反倒在地后,近距离露出的完美的五官,那低头漠视他的样子,冲着他蔑视一笑,除了精致外,还有英姿飒爽的感觉。
冉金宝忽然就有些恍惚。
好像有点好看?
……
……
和李轩分开,徐灵初没有去其他地方,脑袋空空的,走回教室就埋头趴在桌上,不和别人说话。
李轩刚才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她要说没有呢。
功课没写完,书也看不下去,她胳膊枕着头,有些烦恼她的愚蠢。
脑袋里画面如电影回放,刚才他转头看着她,脉脉不得语的样子,叫人想不清他的想法,但李轩看着她时候眼里微光闪闪,正如波光粼粼的小溪水。
她曾经一度不懂鹿慕溪水这一句作何解。现在突然就理解了,原来是这样的意思,和一个人在一起柔软温暖的感觉,甜如小鹿渴饮溪水,在云端里飘着的美。
而诗歌里所谓青春的悸动,现在还在持续不断的心跳中证明着,这时还不懂的她,以为什么都懂了。
董蓝雨看到徐灵初埋头了好久,忍不住走过来,拍着她的肩膀:“灵初,喂,怎么了你?没事吧?”
徐灵初猝不及防被打搅,抬头脸上满是茫然,然后转头发现是董蓝雨,微笑说:“我没事。”
董蓝雨看着她眼里带笑,好甜好甜,但耳根透红,这样子十分奇怪,就问:“我看你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还以为你在哭。灵初,你好像心情很不错啊,傻笑傻笑的,怎么了?有什么好事一起说来听听。”
“姐就不和你说!”
徐灵初偏过头,自己笑了。
而且哪有什么好事,她就是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看着窗外的天空,她发现蓝天如此澄澈深邃,和那个人的眼睛一样一样的。
很喜欢。
有一天明白,喜欢和欢喜是一种同样的心情。
……
……
大扫除后,教室里学生陆续回来,李轩在位置上,看了眼时间,快要放学了,时间过得有点快。
在教室内,他看了眼窗外,天空辽阔高远,窗户玻璃被擦得发亮,视野很清晰,让人一下子就舒服起来。
惊觉他习惯了校园里的时光这样惬意的生活,这一份悠然一直潜伏在他灵魂里。
想起来就会露出傻笑,校园里的一幕幕,好像渐渐出现眼前。在温热的教室写作业,忽然窗外拂来一阵清凉的微风,在寒冷的夜里复习的功课,桌边突然多出一杯热水,欢喜得简单纯粹。
李轩回忆前世,学生时代的他,干干净净的校服,洁白无瑕,对未来充满着幻想,永远心无杂念地想着读书。
那时从未深刻地喜欢着一个人,全力以赴对一个人好,少了暗恋初恋,青春的味道总觉得少了美好的感觉。
后来书读得多了,越觉得爱情也只不过是身体里分泌的激素引起的感觉。婚姻多不幸,异地多分手,似乎更体现爱情的廉价。
但是或许不是这样,爱情也许就像是龙卷风,很多人这辈子没遇到过。
李轩拿起笔,在书上写下莎士比亚的著名一句:
“TO BE OR NOT TO BE。”
下课铃声响起,许佳艺转头看李轩,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李轩,周末要不要一起去海边玩?”
李轩看了眼许佳艺,愣了愣,略带歉意地说:“抱歉啊,周末我有事。”
“好吧。”
许佳艺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
第一次邀约就遭到拒绝,这样的结果没预料到,想着想着,许佳艺心里忽然好复杂,只知道自己好像有点难受。
……
李轩收拾好书包回家去,不等徐灵初,女孩子哪有刷题好玩。
但走到在操场上,总感觉身后有人在看他,李轩下意识回头,除了人流什么没有看到。
李轩尬笑一下,被自己的行为蠢到了。
李轩回到家,就躲在房间继续刷题,朝阳杯复试的时间临近,李轩对前三名的奖金虎视眈眈。写着写着就入了迷,莫名觉得写数学题,果然比谈恋爱还好玩。
手机在旁边,企鹅上没她消息,周五晚上徐灵初去上声乐课,大概没时间找他。
没在意什么要主动找女孩子,李轩觉得随缘就好,专心致志就刷竞赛题,他现在选择的题难度比较一试时候,上升了一个档次,每一道的题都要思考很长的时间。
这样写着写着,时钟嘀嗒走着,时间已经是深夜。
第二天六点半,看到徐灵初的消息:“起床了吗?”
李轩一向起得很早,没多少睡意,看到她的消息,打字问她:“???你这么早就起来?周末不睡大觉?”
徐灵初:“lixuan,你先不要说话,我要很严肃地告诉你一件事!”
李轩:“……”不祥的预感。
李轩:“说。”
徐灵初发来一张照片,然后说:“我这里朝阳超美。”
李轩还以为是什么,看着照片,十分无语。
照片是徐灵初手机拍的,可以看到她的手和远处的金轮。
于是,李轩就走到阳台,抬头望到这个世界,一轮金色悬挂在天空,融化在这座城市的背景中,和照片里的色调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