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不以金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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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同不相为谋,就算是两个人视为知己又如何,在命运的长河里面,有一些人也会因为某一些事情而发生改变。
有人坚持的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信念,其实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有几个强大的人来保护自身罢了。
如果连自己的女人都能给丢弃,那么他还有什么不能丢弃的呢?
曹操痛惜自己损失了一位旧友,失去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谋士,却也不会一直这样下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在陈宫死后,曹操吟诗一首,以表内心的忧伤之情,之后就再也不提这件事情。
有失就有得,失去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谋士,却得到了一位有着将帅之才的武将。
在楚风出面为了高顺求情的时候,曹操就给了楚风面子,没有当场杀了高顺,心中也以为楚风可能会有办法降服高顺。
高顺的确是想要求死,但是并不想要自杀,因为他还年轻,还有远大的抱负没有实现。
在见到张辽投降了曹操之后,高顺的内心其实是有一些动摇的,只不过,曹操降服的方法用错了。
对于这种忠诚的人,只有把他内心的忠诚全部毁灭,才能够建立起来新的忠诚。
这种忠诚,也可以称之为信仰。
吕布乃是天下第一武将,其武力值非常高,人也是勇猛无敌,这样的强者,自然会受到很多人的尊敬。
高顺也是其中一位,追求强者,乃是作为一个强者会有的心性。
所以,高顺很有可能把吕布当做是自己的信仰,就算是曹操诋毁吕布,也不能动摇他的内心,反而让他觉得这是敌人的污蔑。
不过高顺可能信仰吕布,也是信仰吕布的武力,这是作为一个武将对于天下第一武将的信仰。
面对死亡,面对自己的远大抱负还没有完成的时候,作为一个人,他还是有一些犹豫。
楚风正是见到高顺并没有自杀的念头,反而是激怒曹操,想要让曹操杀死他,从而成全他,就想到了另谋他法来降服这位犟牛一样的人。
后世的人对于高顺的陷阵营非常看好,和这个时期的其他几支强大的军队相提并论,比如白马义从、并州狼骑、西凉铁骑等等。
如今的曹操已经有了建立虎豹骑的想法,但是却没有那个精力和物资等等的支持。
强大的虎豹骑暂时不能建立起来,但是如果有了高顺和张辽的陷阵营,也是能够大大的增强实力啊。
在高顺身处大牢的几日之后,楚风提着一坛子美酒到了牢房里面,看望高顺。
说是牢房,不如说是一件装修非常不错,装备也是比较齐全的房间。
高顺手中还拿着书籍在读,不怎么识字的他,现在倒是有机会,也有闲情读书了。
“在下议事郎楚风,对于将军仰仗已久,今日有机会了,想着来见一见将军,这是兖州特有的美酒白云边,知道将军喜欢喝酒,就提了一坛过来,想要和将军一起痛饮一番。”
楚风说着特意把手中的美酒往上提了一些,看到高顺被吸引了,就走过去,把美酒放在了桌子上,身后的随从也把两个饭盒子放在了案几上,打开之后,把里面的菜食点心拿了出来。
高顺本来并不想见人,但是听到来人带了美酒白云边,内心里面的小馋虫就被吸引了。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已经不再了,现在要是能够痛饮一番,倒是也能够解解馋。
当初在郓城县的时候,就喝过一次这种美酒,当时就觉得这乃是世间少有的仙酿,酒中之酒。
可惜,这样的酒实在是太少了,当初也只是浅尝了一次,还没有喝够。
本以为攻破了兖州城,以后就能够喝上这样的美酒了,却不想,中了敌人的计谋,一败涂地。
楚风倒了酒之后,高顺直接端起来,一口干完,放下了酒杯,说道:“倒酒!”
楚风也不恼,笑着继续倒酒,三杯之后,高顺才停下来,看着楚风,意思是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哈哈,将军倒是爽快啊,这白云边乃是酒中之酒,以前是每五天才产十坛,现在技术已经成熟了,好几家都能够盛产此等美酒,以后将军想要喝酒,直接叫唤牢头一声,美酒我可以管够!
因为这美酒,本来就是我提供的酿造之法酿造出来的,当初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欲,一般的酒太难喝了,没有此等美酒香醇,这才叫酒。
如果将军想要喝更烈的酒,我也可以提供,比之这白云边更烈都可以。”
高顺以为楚风是曹操请来的说客,结果听到的却是这样的话,神色微微一顿,然后回答道:“美酒虽好,却不会贪杯,某现在是阶下囚,何以使唤牢头。”
楚风夹了一点儿菜,吃着,然后才说道:“这是鱼香肉丝,乃是兖州第一酒楼,天香楼的出品,也是我提供的方法。
人啊,就要对自己好一些,这样才能有能力和有机会让更多的人好。
你尝尝,这个水煮鱼,也是我提供的烹饪方法,这鱼可不是一般的鱼,味道非常鲜美,想要吃上水煮鱼,可要花一些钱财。”
高顺也不客气,本来就有一些忍不住,又何必假惺惺地要忍着,还不如大大方方的吃。
这一吃,才发现,这些菜食每一样都很好吃,要不是自身的克制力还行,估计已经是埋头大吃特吃了。
楚风一边闲聊几句,一边借着机会敬酒,不一会儿,一坛子白云边就喝完了。
“将军当真是海量呀,我都已经有些醉了,这吃饱喝足之后,也要运动运动,消消食,俗话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不知道将军可有兴趣,和我走一走,看看兖州外面的风景?”
高顺也不知道楚风要做什么,难道就不担心他出去之后逃跑了,不过他高顺是不会这么做的,既然已经是俘虏,被别人打败了,那就是败了,何以还要逃跑,简直就是丢面子。
楚风见到高顺不回答,也就直接当做是高顺答应了,强行带着他去兖州城外面。
身后就跟着两个护卫,不过,暗中的护卫肯定有,高顺的武力值也是非常高,楚风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打赢。
就这样,时不时地带着高顺往那乡村走一走,见识一下那些淳朴的农民,有时候,也会见到曹操带着人一起帮助农户做农活,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做作。
一个州牧,和农户一起敢农活儿,这是高顺绝对没有想到的,开始以为是做给他看的。
可是慢慢地,他才了解到,曹操并不是做给他看的,也不屑于这样做。
兖州在曹操的治理之下,的确是一个繁华的地方,也越来越繁华,百姓对于这位州牧,也是竖起大拇指。
和吕布的蛮横勇猛相比,这位曹州牧却让人感到如沐春风一样,强势的时候是一方霸主,却也会平易近人,关心百姓的疾苦。
或许,这样的人,才值得追随。
(本章完)
有人坚持的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信念,其实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有几个强大的人来保护自身罢了。
如果连自己的女人都能给丢弃,那么他还有什么不能丢弃的呢?
曹操痛惜自己损失了一位旧友,失去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谋士,却也不会一直这样下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在陈宫死后,曹操吟诗一首,以表内心的忧伤之情,之后就再也不提这件事情。
有失就有得,失去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谋士,却得到了一位有着将帅之才的武将。
在楚风出面为了高顺求情的时候,曹操就给了楚风面子,没有当场杀了高顺,心中也以为楚风可能会有办法降服高顺。
高顺的确是想要求死,但是并不想要自杀,因为他还年轻,还有远大的抱负没有实现。
在见到张辽投降了曹操之后,高顺的内心其实是有一些动摇的,只不过,曹操降服的方法用错了。
对于这种忠诚的人,只有把他内心的忠诚全部毁灭,才能够建立起来新的忠诚。
这种忠诚,也可以称之为信仰。
吕布乃是天下第一武将,其武力值非常高,人也是勇猛无敌,这样的强者,自然会受到很多人的尊敬。
高顺也是其中一位,追求强者,乃是作为一个强者会有的心性。
所以,高顺很有可能把吕布当做是自己的信仰,就算是曹操诋毁吕布,也不能动摇他的内心,反而让他觉得这是敌人的污蔑。
不过高顺可能信仰吕布,也是信仰吕布的武力,这是作为一个武将对于天下第一武将的信仰。
面对死亡,面对自己的远大抱负还没有完成的时候,作为一个人,他还是有一些犹豫。
楚风正是见到高顺并没有自杀的念头,反而是激怒曹操,想要让曹操杀死他,从而成全他,就想到了另谋他法来降服这位犟牛一样的人。
后世的人对于高顺的陷阵营非常看好,和这个时期的其他几支强大的军队相提并论,比如白马义从、并州狼骑、西凉铁骑等等。
如今的曹操已经有了建立虎豹骑的想法,但是却没有那个精力和物资等等的支持。
强大的虎豹骑暂时不能建立起来,但是如果有了高顺和张辽的陷阵营,也是能够大大的增强实力啊。
在高顺身处大牢的几日之后,楚风提着一坛子美酒到了牢房里面,看望高顺。
说是牢房,不如说是一件装修非常不错,装备也是比较齐全的房间。
高顺手中还拿着书籍在读,不怎么识字的他,现在倒是有机会,也有闲情读书了。
“在下议事郎楚风,对于将军仰仗已久,今日有机会了,想着来见一见将军,这是兖州特有的美酒白云边,知道将军喜欢喝酒,就提了一坛过来,想要和将军一起痛饮一番。”
楚风说着特意把手中的美酒往上提了一些,看到高顺被吸引了,就走过去,把美酒放在了桌子上,身后的随从也把两个饭盒子放在了案几上,打开之后,把里面的菜食点心拿了出来。
高顺本来并不想见人,但是听到来人带了美酒白云边,内心里面的小馋虫就被吸引了。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已经不再了,现在要是能够痛饮一番,倒是也能够解解馋。
当初在郓城县的时候,就喝过一次这种美酒,当时就觉得这乃是世间少有的仙酿,酒中之酒。
可惜,这样的酒实在是太少了,当初也只是浅尝了一次,还没有喝够。
本以为攻破了兖州城,以后就能够喝上这样的美酒了,却不想,中了敌人的计谋,一败涂地。
楚风倒了酒之后,高顺直接端起来,一口干完,放下了酒杯,说道:“倒酒!”
楚风也不恼,笑着继续倒酒,三杯之后,高顺才停下来,看着楚风,意思是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哈哈,将军倒是爽快啊,这白云边乃是酒中之酒,以前是每五天才产十坛,现在技术已经成熟了,好几家都能够盛产此等美酒,以后将军想要喝酒,直接叫唤牢头一声,美酒我可以管够!
因为这美酒,本来就是我提供的酿造之法酿造出来的,当初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欲,一般的酒太难喝了,没有此等美酒香醇,这才叫酒。
如果将军想要喝更烈的酒,我也可以提供,比之这白云边更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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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夹了一点儿菜,吃着,然后才说道:“这是鱼香肉丝,乃是兖州第一酒楼,天香楼的出品,也是我提供的方法。
人啊,就要对自己好一些,这样才能有能力和有机会让更多的人好。
你尝尝,这个水煮鱼,也是我提供的烹饪方法,这鱼可不是一般的鱼,味道非常鲜美,想要吃上水煮鱼,可要花一些钱财。”
高顺也不客气,本来就有一些忍不住,又何必假惺惺地要忍着,还不如大大方方的吃。
这一吃,才发现,这些菜食每一样都很好吃,要不是自身的克制力还行,估计已经是埋头大吃特吃了。
楚风一边闲聊几句,一边借着机会敬酒,不一会儿,一坛子白云边就喝完了。
“将军当真是海量呀,我都已经有些醉了,这吃饱喝足之后,也要运动运动,消消食,俗话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不知道将军可有兴趣,和我走一走,看看兖州外面的风景?”
高顺也不知道楚风要做什么,难道就不担心他出去之后逃跑了,不过他高顺是不会这么做的,既然已经是俘虏,被别人打败了,那就是败了,何以还要逃跑,简直就是丢面子。
楚风见到高顺不回答,也就直接当做是高顺答应了,强行带着他去兖州城外面。
身后就跟着两个护卫,不过,暗中的护卫肯定有,高顺的武力值也是非常高,楚风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打赢。
就这样,时不时地带着高顺往那乡村走一走,见识一下那些淳朴的农民,有时候,也会见到曹操带着人一起帮助农户做农活,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做作。
一个州牧,和农户一起敢农活儿,这是高顺绝对没有想到的,开始以为是做给他看的。
可是慢慢地,他才了解到,曹操并不是做给他看的,也不屑于这样做。
兖州在曹操的治理之下,的确是一个繁华的地方,也越来越繁华,百姓对于这位州牧,也是竖起大拇指。
和吕布的蛮横勇猛相比,这位曹州牧却让人感到如沐春风一样,强势的时候是一方霸主,却也会平易近人,关心百姓的疾苦。
或许,这样的人,才值得追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