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重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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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孟族长一家那么丧心病狂、胆敢直接买凶杀人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大概率来讲,孟家的那些人应该会打着“照顾”孟启的旗号,把孟启攥在手里,然后名正言顺的“代为掌管”那些产业。
至于孟启,一个年仅四岁的小娃娃,随随便便一场风寒都能让他一命呜呼,那些人要想不着痕迹弄死孟启简直不要太容易。
受这个世界的规则所限,孟蓁根本无法阻止孟启的本家叔伯以长辈的名义把他带回孟氏族里。
她一个年仅十二的小小女娃,世俗的规则不会允许她掌管孟家产业,也不会允许她带着弟弟一起脱离孟氏宗族。
除非,她们根本没有宗族。
严振武当然也不希望孟蓁把孟启交给孟氏族人,财帛动人心,孟启这个抱着一小座金山的四岁娃娃要是落在孟氏族人手里,严振武都不敢想他接下来会被如何对待。
但他却有另外一个需要忧心的问题,“可你要是像流民一样重新落户,孟家的那些产业你要以什么名义追讨回来?”
“追讨是不可能的。您觉得那些人,他们会把已经到嘴的肥肉,再还给它的真正主人吗?”
“他们都已经到县衙换过红契了,现在那些契纸上的名字,早就已经不是我爹我娘了。”
“别说我只是个女娃儿,还是被我爹娘收养的,就算我是我爹娘亲生的,还是个男娃儿,我也一样讨不回来。”
郝梦云气的不行,“那你怎么办?难道花钱一点一点再买回来?”
她的一句无心之言,却正好儿说到了孟蓁心里。
孟蓁对她微微颔首,“我确实就是这么打算的。”
郝梦云更生气了,“不行!这也太便宜他们了!反正现在新任县太爷还没过来,我看咱们不如直接杀到孟家庄去。”
孟蓁赶忙扯住暴脾气的自家师傅,“杀过去容易,东西要回来却难。您别忘了,那些契纸是要到衙门办理更换手续的,难道咱们还能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面,跟着一起进去县衙里面?”
“再说,花钱买回来也不代表我们就要吃大亏。”孟蓁右手紧紧揪着郝梦云的一只袖子,“您就等着看吧,您徒弟可不是那种会吃闷亏的人。”
郝梦云半信半疑,“你真有办法对付他们?”
孟蓁点头如捣蒜,“真的不能再真了。”
郝梦云这才重新坐回到椅子上面,“那等下午你们就去县衙办理落户手续吧。正好儿小武没事,你们跟他一起过去,多少他也能照应你们一点儿。”
孟蓁看向严振武,严振武对她微微颔首。
“那就辛苦严叔叔了。”孟蓁把自己的钱袋拿出来交给严振武保管,“这是我从王掌柜那里顺来的银子,一共就只剩了这些了,您看下够给我们办理落户的事情吗?”
“我这还有你给的十两银子。”苏慎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十两银子也给拿出来放到了桌子上面。
严振武摆摆手,“落户用不了多少银子,真正要花钱的地方都在后面。”
他问孟蓁和苏慎,“你们打算把户口落在哪里?县城和镇上是不可能的,只能是落到县城下面的那些村子。”
这事儿孟蓁和苏慎早有心理准备,而且他们也已经探讨过之后的一应事宜。
“最好是能落户在千华山附近,方便我们进山打猎。再有就是我想离着城镇略近一些,这样打到的猎物就能及时处理。再有就是,村子里最好水源充沛,附近有河流或者小溪。”
严振点点头,“那我就按这个标准去给你们寻摸了,不过越好的地方,我们可能就要花越多的银钱,打点衙门里办事的那些小吏。”
“无妨,只要地方好,其他都不是问题。我还有一笔银子埋在县城外面,等从衙门回来我就出城,去把那笔银钱给挖出来。”孟蓁说着又补了一个条件进去,“您再帮我打听一下,看条件合适的村子,哪个有合适我们买下的现成房屋。我和阿启、阿慎都要守孝,我不想去了村子再大张旗鼓的找人给我们修新房子。”
严振武点头应下,“那我现在就去找人打听。”
孟蓁一听忙把自己的那个钱袋递到严振武手上,“这钱您先拿着,等晚上我再把另外一笔挖出来给您。”
严振武也没推辞——他虽然很想尽可能地帮助孟蓁姐弟,但他却是个如假包换的穷困江湖人,因为他那仗义疏财的性子,他手里根本就没有攒下过超过五两的“大额”银钱。
不是帮这个就是资助那个,有时候兜儿比脸还干净,还得“吃软饭”问郝梦云一个女人伸手要钱,不然他和郝梦云就莫得银钱吃饭...
孟蓁是很清楚严振武这个毛病的,所以她找严振武办事儿,每次都会给足银钱。
不过严振武有一点很好,那就是他只会拿自己的银子“仗义疏财”,举凡不是他的,他都不会自作主张给人家“疏财”。
严振武走后,孟蓁去到厨房,做了一瓦罐小白菜豆腐汤和一大锅豆角土豆茄子焖面,虽然没有肉,但孟蓁却把面条儿做的格外入味儿。
小孟启早就饿了,他红着眼睛,吃了满满一大碗焖面,又喝了满满一大碗小白菜豆腐汤,撑的小肚子都鼓了起来。
郝梦云和苏慎也都吃了不少焖面,只有孟蓁吃的是剩下的芝麻烧饼。
她喜欢吃烧饼,以前孟庆泽经常会偷偷摸摸给她带回来一个两个,让她避开乌氏偷摸儿的吃。
现在乌氏和孟庆泽都不在了,她可以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了,可孟蓁却觉得这烧饼不够好吃了。
“师傅,等办好了户籍的事儿,我想在县城找家寺庙,给我爹娘做场法事。”吃过饭,孟蓁避过孟启,暗悄悄跟郝梦云说。
郝梦云摸摸她的头,“你想做那咱就做。小武认识乾元寺的住持师父,到时候我让他陪你们一起过去。”
孟蓁微微颔首,“还有阿慎的父亲母亲...我跟他提一下吧,我估计他应该也会想要给自己父母做场法事。”
至于孟启,一个年仅四岁的小娃娃,随随便便一场风寒都能让他一命呜呼,那些人要想不着痕迹弄死孟启简直不要太容易。
受这个世界的规则所限,孟蓁根本无法阻止孟启的本家叔伯以长辈的名义把他带回孟氏族里。
她一个年仅十二的小小女娃,世俗的规则不会允许她掌管孟家产业,也不会允许她带着弟弟一起脱离孟氏宗族。
除非,她们根本没有宗族。
严振武当然也不希望孟蓁把孟启交给孟氏族人,财帛动人心,孟启这个抱着一小座金山的四岁娃娃要是落在孟氏族人手里,严振武都不敢想他接下来会被如何对待。
但他却有另外一个需要忧心的问题,“可你要是像流民一样重新落户,孟家的那些产业你要以什么名义追讨回来?”
“追讨是不可能的。您觉得那些人,他们会把已经到嘴的肥肉,再还给它的真正主人吗?”
“他们都已经到县衙换过红契了,现在那些契纸上的名字,早就已经不是我爹我娘了。”
“别说我只是个女娃儿,还是被我爹娘收养的,就算我是我爹娘亲生的,还是个男娃儿,我也一样讨不回来。”
郝梦云气的不行,“那你怎么办?难道花钱一点一点再买回来?”
她的一句无心之言,却正好儿说到了孟蓁心里。
孟蓁对她微微颔首,“我确实就是这么打算的。”
郝梦云更生气了,“不行!这也太便宜他们了!反正现在新任县太爷还没过来,我看咱们不如直接杀到孟家庄去。”
孟蓁赶忙扯住暴脾气的自家师傅,“杀过去容易,东西要回来却难。您别忘了,那些契纸是要到衙门办理更换手续的,难道咱们还能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面,跟着一起进去县衙里面?”
“再说,花钱买回来也不代表我们就要吃大亏。”孟蓁右手紧紧揪着郝梦云的一只袖子,“您就等着看吧,您徒弟可不是那种会吃闷亏的人。”
郝梦云半信半疑,“你真有办法对付他们?”
孟蓁点头如捣蒜,“真的不能再真了。”
郝梦云这才重新坐回到椅子上面,“那等下午你们就去县衙办理落户手续吧。正好儿小武没事,你们跟他一起过去,多少他也能照应你们一点儿。”
孟蓁看向严振武,严振武对她微微颔首。
“那就辛苦严叔叔了。”孟蓁把自己的钱袋拿出来交给严振武保管,“这是我从王掌柜那里顺来的银子,一共就只剩了这些了,您看下够给我们办理落户的事情吗?”
“我这还有你给的十两银子。”苏慎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十两银子也给拿出来放到了桌子上面。
严振武摆摆手,“落户用不了多少银子,真正要花钱的地方都在后面。”
他问孟蓁和苏慎,“你们打算把户口落在哪里?县城和镇上是不可能的,只能是落到县城下面的那些村子。”
这事儿孟蓁和苏慎早有心理准备,而且他们也已经探讨过之后的一应事宜。
“最好是能落户在千华山附近,方便我们进山打猎。再有就是我想离着城镇略近一些,这样打到的猎物就能及时处理。再有就是,村子里最好水源充沛,附近有河流或者小溪。”
严振点点头,“那我就按这个标准去给你们寻摸了,不过越好的地方,我们可能就要花越多的银钱,打点衙门里办事的那些小吏。”
“无妨,只要地方好,其他都不是问题。我还有一笔银子埋在县城外面,等从衙门回来我就出城,去把那笔银钱给挖出来。”孟蓁说着又补了一个条件进去,“您再帮我打听一下,看条件合适的村子,哪个有合适我们买下的现成房屋。我和阿启、阿慎都要守孝,我不想去了村子再大张旗鼓的找人给我们修新房子。”
严振武点头应下,“那我现在就去找人打听。”
孟蓁一听忙把自己的那个钱袋递到严振武手上,“这钱您先拿着,等晚上我再把另外一笔挖出来给您。”
严振武也没推辞——他虽然很想尽可能地帮助孟蓁姐弟,但他却是个如假包换的穷困江湖人,因为他那仗义疏财的性子,他手里根本就没有攒下过超过五两的“大额”银钱。
不是帮这个就是资助那个,有时候兜儿比脸还干净,还得“吃软饭”问郝梦云一个女人伸手要钱,不然他和郝梦云就莫得银钱吃饭...
孟蓁是很清楚严振武这个毛病的,所以她找严振武办事儿,每次都会给足银钱。
不过严振武有一点很好,那就是他只会拿自己的银子“仗义疏财”,举凡不是他的,他都不会自作主张给人家“疏财”。
严振武走后,孟蓁去到厨房,做了一瓦罐小白菜豆腐汤和一大锅豆角土豆茄子焖面,虽然没有肉,但孟蓁却把面条儿做的格外入味儿。
小孟启早就饿了,他红着眼睛,吃了满满一大碗焖面,又喝了满满一大碗小白菜豆腐汤,撑的小肚子都鼓了起来。
郝梦云和苏慎也都吃了不少焖面,只有孟蓁吃的是剩下的芝麻烧饼。
她喜欢吃烧饼,以前孟庆泽经常会偷偷摸摸给她带回来一个两个,让她避开乌氏偷摸儿的吃。
现在乌氏和孟庆泽都不在了,她可以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了,可孟蓁却觉得这烧饼不够好吃了。
“师傅,等办好了户籍的事儿,我想在县城找家寺庙,给我爹娘做场法事。”吃过饭,孟蓁避过孟启,暗悄悄跟郝梦云说。
郝梦云摸摸她的头,“你想做那咱就做。小武认识乾元寺的住持师父,到时候我让他陪你们一起过去。”
孟蓁微微颔首,“还有阿慎的父亲母亲...我跟他提一下吧,我估计他应该也会想要给自己父母做场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