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爆肝计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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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里,刘西水实在想不出那种能够令人眼前一亮的‘创意’,无聊的,躺在沙发上看小说,看电影,电视剧,看动漫,企图触类旁通,从别的地方获取灵感。
小白则不同,它已经有一本正爆火的《棋天大圣》,盼着早点上架销售,然后拿提成,跟抢钱似的,晚上通宵达旦,白天时候,逮着机会就往电脑左前一趴,疯狂码字,一天码四五万字都不嫌多。
存稿不嫌多,网站推荐走完,读者收藏上来,书上架了,可以一天一万字的更新,不过瘾,还可以三天两头的加更,一次再加更一万字,两万字的爆发。
更新快,不仅有订阅收入,还能混一些读者打赏,网站那边肯定还会给与更多的推荐。
……
屋外传来开门的声音。
不用看,是白剑兰从学校回来了,现在读博士,而且是跨学科,从数学跳天体物理学,她每周需要花3天时间去学校补课。
“呀!小白!又是你!为了赚钱,狗命都不要啦!”
隔壁书房传来白剑兰的呼声。
跟着,卧室房门被打开,白剑兰捂嘴笑道:“三老板,小白才五岁呢,你这么压榨童工,小心劳保局把你抓了呀。”
“小白这个名字不合适了,该改成‘老白’了。它现在算是一条老狗了。”
“我现在心烦着咧。”刘西水郁闷道:“我这不是在找灵感吗?”
“躺床上找灵感?”白剑兰撇嘴。
“剑兰,要不,你也动动脑瓜子,给点意见?”
“哎呀。西哥,你别为难我呀!那本科幻的书成绩就不理想嘛。”白剑兰眼珠一转,笑道:“写网文,小白比你有天赋耶。要不,你再使劲压榨它一下?”
“别!别!别!”刘西水摆手,道:“你给小白弄点好吃的去,你看它没日没夜的硬肝,千万别猝死了。它要突然暴毙了,我的债可怎么还?”
“哈!哈!”白剑兰反手把房门拉上,并没有去弄好吃的,而是进了书房,跟小白说叨起来。
过了许久,书房传来白剑兰的呼喊:“西哥,你快过来看,小白新写的这个本书怎么样?”
还真硬逼着小白开新书?
刘西水快速起床,跑进书房一看,顿时无语。
书名:《吞噬星辰》
乍一看,怎么这么眼熟?十年前是不是有一本类似书名的书曾火爆一时?借鉴?
不愧是跟着自己混了五年的老狗,这一招也被它学会了。
刘西水往下细看,没错,就是借鉴。设定上八九不离十,披着科幻外皮的玄幻文,可以发科幻幻频道。
再看电脑屏幕左下角,差评余额:5201/5564
无论写什么书,有好评就一定有差评。小白接手写《狗》之后,差评数就没用过,四年多的时间里,已经积累了五千多条。
刘西水粗略计算,这么多差评,足够将一本书借鉴到300万字左右。现在这么多书在同时写,肯定还会源源不断的产生差评,应该够将一本书借鉴到400万字甚至更多。
借鉴有人看吗?肯定有!
原著《吞噬星*》完本十年了,到现在都还保持着不错的销量。
差评也是一笔财富啊!
借鉴一本曾经火爆过的书,不走IP路线,就靠订阅稿费赚钱,收入应该不会比《狗》低,更新勤点,那肯定就能赚更多。
“不错,不错,可以写。”
刘西水微笑赞许,口风一转,道:“小白,你别累坏了,这本我来。”
“汪!汪!汪汪汪……”小白激烈反驳。
“哈哈,西哥,你不要脸啦!”白剑兰噗嗤笑出声来。
“好!好!好!”刘西水嘻嘻笑道:“算了,那你写,别跟我偷懒。我自己有好创意了。小白你先去休息,吃东西去,该我上了。”
刘西水把小白从电脑椅上硬拽了下来,自己坐上去。
书名:《我在衙门当捕快的那些年》
架空历史。一个存在修炼体系的古代,猪脚是个刚出道的小捕快,一次意外被雷劈了,双眼变异,获得了能够看穿坏人身上‘恶气’的能力。又设定一个限制,修为差距太大能力就会被屏蔽,随着修为提升,能力随之增强。有罪恶在身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剩下的就是如何找到罪证。主线内容则是破案,赚取赏金,升官发财,提升修为强化自身能力,办更大的案子,抓捕更厉害的凶犯……
架空历史,加悬疑元素,应该有卖点!
……
吃网文这口饭不好吃,仗着封神键盘,勉强行得通。
主要就是好评数,有评论,就有资本去不断尝试新书,快速将自己想到的创意写出来,发出来试水。
多试试,总是能行。
历时半年,经过数十次尝试,刘西水写出两本爆火的书,小白写出三本,还借鉴着一本。
《狗》、《帝国之矛》、《帝国之盾》等等完本的书,依旧有读者会看,时不时的也能冒出几条评论。正在写的新书,每天有固定的评论收入。
名下的书多了,总体而言,评论收入大于消耗。
滚雪球似的发展。
时光飞逝。
眨眼便是一年。
落点文学网,日销量排行榜单前50的书当中,有5本出自刘西水和小白之手。
飞驴网还有一本,就是小白借鉴的那本《吞噬星辰》。
每月光是订阅的稿费收入就高达两百多万,税后有近两百万,按照这个架势,无需卖版权也能凑齐2千万把债还清。
唯一不好的就是累人,每本书,每天都是万字更新。
刘西水白班,历史小说也在写,刘西水每天要码2.5万字,每天一早就要起床码字,长时间的高负荷劳作,腰椎和肩膀有点问题了,手指指尖时常发疼,是腱鞘炎。
刘西水总是感觉,自己可能老了,人不服老不行。
白剑兰则不同,她的生命历程的精彩璀璨似乎才刚开启。离家的时间越来越多,越来越长,最近又有什么数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了国际大奖,跑去西大陆领奖去了。
……
花香盈溢的四月天。
黄昏。
难得的,刘西水带着小白下楼遛弯,舒展筋骨。
晃晃悠悠转到小区大门口,准备出门买包烟回家,迎面撞上了刚走下出租车的白剑兰。
牛仔短裤,花白T恤,马尾辫,一身清凉简洁装束,拖着行李箱。
仿若初见,她似乎一点都没有老,还是那么青春靓丽。
“西哥!”
“小白!”
白剑兰同时看见了刘西水和小白,挥手呼喊,跑了过来,搂着刘西水的脖子,在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又附身揉了揉小白狗头。
“小白,有没有想姐姐?”
小白漠然摇头。
“白眼狼!”
白剑兰手掌捏成拳头,一拳捶在狗头上,扭头,挽着刘西水胳膊,开心问道:“西哥,你和小白去哪儿?”
“下楼转一圈。买包烟就回家。”刘西水回答。
“少抽点烟嘛。”白剑兰松开刘西水胳膊,道:“那你快去买,我和小白在这里等你。”
刘西水加快脚步,很快返回。
往家走的路上。
刘西水发现白剑兰一直开心得不行,脚步迈得很急,也就二十来天不见,至于这样?
“剑兰,奖领到了?”
“当然。”
“奖金呢?拿过来,我帮你理财。”
“……”白剑兰愣了愣,哈哈笑道:“西哥你怎么比小白还坏啊!想得美呀你!”
“汪!呜~”小白斜眼鄙视。同时警告两人,不要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
白剑兰哈哈一笑,道:“小白,我跟你说了嘛,波波多漂亮呀……”
“汪!汪!汪!”小白大怒。
白阿姨养的那条跟小白同品种的狗名叫‘波波’,一直跟小白提亲。一提这事,小白就急眼。
“小白,你是不是害羞呀?”白剑兰嬉笑调侃。
“汪!汪!”小白跳了起来,要咬人了。
“行了,剑兰,你别逗它。”刘西水出言制止。
也不怪小白不待见她。打从小时候开始,白剑兰总喜欢逗小白玩。
“好吧。”白剑兰收起笑容,挽着刘西水胳膊,道:“西哥,有件事问你。”
“什么事?”
“先说清楚。你是不是答应过,这里的事情处理完,你陪我去任何地方?”
“哦……好像,有吧。”
“我这次去西大陆,还收到了‘菲尔多曼联合太空实验室’的邀请。咱们去西大陆吧!”
刘西水眉头皱了起来。
偏头望了眼白金兰,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白剑兰的宿命就是科研事业。
这个时代,很少人还保留着梦想并持之以恒的追寻,白剑兰是其中之一,她的梦想是宇宙星空,探索无尽未知。
刘西水应该支持她,不能阻拦她。
然而,黄皮肤,黑眼睛的东大陆人,脱离自己的族群,远离亲人,跑去西大陆发展,真的合适?就算是在比较干净的科研圈,又真能融入异域主流社会?
肤色、语言、人文的差异,短时间是新奇,时间长了,就是格格不入。
“剑兰,你怎么想起去西大陆?东大陆不一样吗?”
“明知故问!”白剑兰眼睛眯了起来,质问道:“刘西水,你想食言?”
“不会吧……”刘西水脑袋大了三圈,思维急转,问道:“咱们要走,走之前,是不是应该把婚礼办了?还有,要不要个孩子?”
此话一出,白剑兰就头痛起来。
“这个呀……先回家,咱们先仔细谋划一番!”
小白则不同,它已经有一本正爆火的《棋天大圣》,盼着早点上架销售,然后拿提成,跟抢钱似的,晚上通宵达旦,白天时候,逮着机会就往电脑左前一趴,疯狂码字,一天码四五万字都不嫌多。
存稿不嫌多,网站推荐走完,读者收藏上来,书上架了,可以一天一万字的更新,不过瘾,还可以三天两头的加更,一次再加更一万字,两万字的爆发。
更新快,不仅有订阅收入,还能混一些读者打赏,网站那边肯定还会给与更多的推荐。
……
屋外传来开门的声音。
不用看,是白剑兰从学校回来了,现在读博士,而且是跨学科,从数学跳天体物理学,她每周需要花3天时间去学校补课。
“呀!小白!又是你!为了赚钱,狗命都不要啦!”
隔壁书房传来白剑兰的呼声。
跟着,卧室房门被打开,白剑兰捂嘴笑道:“三老板,小白才五岁呢,你这么压榨童工,小心劳保局把你抓了呀。”
“小白这个名字不合适了,该改成‘老白’了。它现在算是一条老狗了。”
“我现在心烦着咧。”刘西水郁闷道:“我这不是在找灵感吗?”
“躺床上找灵感?”白剑兰撇嘴。
“剑兰,要不,你也动动脑瓜子,给点意见?”
“哎呀。西哥,你别为难我呀!那本科幻的书成绩就不理想嘛。”白剑兰眼珠一转,笑道:“写网文,小白比你有天赋耶。要不,你再使劲压榨它一下?”
“别!别!别!”刘西水摆手,道:“你给小白弄点好吃的去,你看它没日没夜的硬肝,千万别猝死了。它要突然暴毙了,我的债可怎么还?”
“哈!哈!”白剑兰反手把房门拉上,并没有去弄好吃的,而是进了书房,跟小白说叨起来。
过了许久,书房传来白剑兰的呼喊:“西哥,你快过来看,小白新写的这个本书怎么样?”
还真硬逼着小白开新书?
刘西水快速起床,跑进书房一看,顿时无语。
书名:《吞噬星辰》
乍一看,怎么这么眼熟?十年前是不是有一本类似书名的书曾火爆一时?借鉴?
不愧是跟着自己混了五年的老狗,这一招也被它学会了。
刘西水往下细看,没错,就是借鉴。设定上八九不离十,披着科幻外皮的玄幻文,可以发科幻幻频道。
再看电脑屏幕左下角,差评余额:5201/5564
无论写什么书,有好评就一定有差评。小白接手写《狗》之后,差评数就没用过,四年多的时间里,已经积累了五千多条。
刘西水粗略计算,这么多差评,足够将一本书借鉴到300万字左右。现在这么多书在同时写,肯定还会源源不断的产生差评,应该够将一本书借鉴到400万字甚至更多。
借鉴有人看吗?肯定有!
原著《吞噬星*》完本十年了,到现在都还保持着不错的销量。
差评也是一笔财富啊!
借鉴一本曾经火爆过的书,不走IP路线,就靠订阅稿费赚钱,收入应该不会比《狗》低,更新勤点,那肯定就能赚更多。
“不错,不错,可以写。”
刘西水微笑赞许,口风一转,道:“小白,你别累坏了,这本我来。”
“汪!汪!汪汪汪……”小白激烈反驳。
“哈哈,西哥,你不要脸啦!”白剑兰噗嗤笑出声来。
“好!好!好!”刘西水嘻嘻笑道:“算了,那你写,别跟我偷懒。我自己有好创意了。小白你先去休息,吃东西去,该我上了。”
刘西水把小白从电脑椅上硬拽了下来,自己坐上去。
书名:《我在衙门当捕快的那些年》
架空历史。一个存在修炼体系的古代,猪脚是个刚出道的小捕快,一次意外被雷劈了,双眼变异,获得了能够看穿坏人身上‘恶气’的能力。又设定一个限制,修为差距太大能力就会被屏蔽,随着修为提升,能力随之增强。有罪恶在身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剩下的就是如何找到罪证。主线内容则是破案,赚取赏金,升官发财,提升修为强化自身能力,办更大的案子,抓捕更厉害的凶犯……
架空历史,加悬疑元素,应该有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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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好评数,有评论,就有资本去不断尝试新书,快速将自己想到的创意写出来,发出来试水。
多试试,总是能行。
历时半年,经过数十次尝试,刘西水写出两本爆火的书,小白写出三本,还借鉴着一本。
《狗》、《帝国之矛》、《帝国之盾》等等完本的书,依旧有读者会看,时不时的也能冒出几条评论。正在写的新书,每天有固定的评论收入。
名下的书多了,总体而言,评论收入大于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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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
眨眼便是一年。
落点文学网,日销量排行榜单前50的书当中,有5本出自刘西水和小白之手。
飞驴网还有一本,就是小白借鉴的那本《吞噬星辰》。
每月光是订阅的稿费收入就高达两百多万,税后有近两百万,按照这个架势,无需卖版权也能凑齐2千万把债还清。
唯一不好的就是累人,每本书,每天都是万字更新。
刘西水白班,历史小说也在写,刘西水每天要码2.5万字,每天一早就要起床码字,长时间的高负荷劳作,腰椎和肩膀有点问题了,手指指尖时常发疼,是腱鞘炎。
刘西水总是感觉,自己可能老了,人不服老不行。
白剑兰则不同,她的生命历程的精彩璀璨似乎才刚开启。离家的时间越来越多,越来越长,最近又有什么数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了国际大奖,跑去西大陆领奖去了。
……
花香盈溢的四月天。
黄昏。
难得的,刘西水带着小白下楼遛弯,舒展筋骨。
晃晃悠悠转到小区大门口,准备出门买包烟回家,迎面撞上了刚走下出租车的白剑兰。
牛仔短裤,花白T恤,马尾辫,一身清凉简洁装束,拖着行李箱。
仿若初见,她似乎一点都没有老,还是那么青春靓丽。
“西哥!”
“小白!”
白剑兰同时看见了刘西水和小白,挥手呼喊,跑了过来,搂着刘西水的脖子,在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又附身揉了揉小白狗头。
“小白,有没有想姐姐?”
小白漠然摇头。
“白眼狼!”
白剑兰手掌捏成拳头,一拳捶在狗头上,扭头,挽着刘西水胳膊,开心问道:“西哥,你和小白去哪儿?”
“下楼转一圈。买包烟就回家。”刘西水回答。
“少抽点烟嘛。”白剑兰松开刘西水胳膊,道:“那你快去买,我和小白在这里等你。”
刘西水加快脚步,很快返回。
往家走的路上。
刘西水发现白剑兰一直开心得不行,脚步迈得很急,也就二十来天不见,至于这样?
“剑兰,奖领到了?”
“当然。”
“奖金呢?拿过来,我帮你理财。”
“……”白剑兰愣了愣,哈哈笑道:“西哥你怎么比小白还坏啊!想得美呀你!”
“汪!呜~”小白斜眼鄙视。同时警告两人,不要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
白剑兰哈哈一笑,道:“小白,我跟你说了嘛,波波多漂亮呀……”
“汪!汪!汪!”小白大怒。
白阿姨养的那条跟小白同品种的狗名叫‘波波’,一直跟小白提亲。一提这事,小白就急眼。
“小白,你是不是害羞呀?”白剑兰嬉笑调侃。
“汪!汪!”小白跳了起来,要咬人了。
“行了,剑兰,你别逗它。”刘西水出言制止。
也不怪小白不待见她。打从小时候开始,白剑兰总喜欢逗小白玩。
“好吧。”白剑兰收起笑容,挽着刘西水胳膊,道:“西哥,有件事问你。”
“什么事?”
“先说清楚。你是不是答应过,这里的事情处理完,你陪我去任何地方?”
“哦……好像,有吧。”
“我这次去西大陆,还收到了‘菲尔多曼联合太空实验室’的邀请。咱们去西大陆吧!”
刘西水眉头皱了起来。
偏头望了眼白金兰,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白剑兰的宿命就是科研事业。
这个时代,很少人还保留着梦想并持之以恒的追寻,白剑兰是其中之一,她的梦想是宇宙星空,探索无尽未知。
刘西水应该支持她,不能阻拦她。
然而,黄皮肤,黑眼睛的东大陆人,脱离自己的族群,远离亲人,跑去西大陆发展,真的合适?就算是在比较干净的科研圈,又真能融入异域主流社会?
肤色、语言、人文的差异,短时间是新奇,时间长了,就是格格不入。
“剑兰,你怎么想起去西大陆?东大陆不一样吗?”
“明知故问!”白剑兰眼睛眯了起来,质问道:“刘西水,你想食言?”
“不会吧……”刘西水脑袋大了三圈,思维急转,问道:“咱们要走,走之前,是不是应该把婚礼办了?还有,要不要个孩子?”
此话一出,白剑兰就头痛起来。
“这个呀……先回家,咱们先仔细谋划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