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选礼物【2】
书迷正在阅读:
酒名千愁醉、
全能大佬是团宠、
穿越女的佛系美食之路、
重生之悍妻是朵黑心莲、
影后今年贵庚、
太子他做了上门女婿、
大佬从直播开始、
斗罗之情绪系统、
姝途同贵、
重生七零:小媳妇,超凶的!(神医甜妻在八零)、
穿越七零暖姻缘、
凤求凰之引卿为妻
两人趴在饰品柜台上,目光逐一扫过柜子里精致的饰品。
“神马!这家店一块男士手帕都要3800,什么鼻涕这么金贵!!!”
金俊佑捅捅她,小声说:“别丢人,奢侈品品牌就是这样,这些以前都是我的日常,哪想到有一天我混成这样!买套西装还要被揩油。”
程满月咽了咽口水,计算着自己的账户余额,不知道能不能买得起三件礼物。
“你说,我送简琛袖扣或者领带怎么样?”程满月说。
“领带太暧昧了,被人家女朋友知道了还不撕碎你!袖扣还好吧,小东西不起眼但是精致。”
“嗯。有道理。”程满月点头如捣蒜。
程满月挑了一款袖扣,拿金俊佑的手腕比划着,果然,衬衣的袖口有了袖扣立马就提了档次。金俊佑这个家伙,还真是适合这些贵的要死的东西。
又试了一款,实在太适合配金俊佑的这套西装了,金俊佑的眼睛望着她充满蜡笔小新的星星眼,程满月无法招架这渴求的眼神,让导购一起包上了。
“你说,送夜星河什么啊,他送了我那么好的黑珍珠,看着就很值钱,要是送太贵的,我买不起,要是送太便宜的,我拿不出手。”
金俊佑倚着柜台认真道:“程满月,我昨天本想查一下你那套黑珍珠的价格,发现那是前几天一个著名拍卖行拍卖的,据说那套是被两百多万拍走的,我对比了一下,就是你那套。颗颗都是超过22毫米的稀有大珠。”
“两百多万!!!”程满月惊得大喊,双腿一软,差点跌在地上。
“喂,你别这么没出息,你是不是现在还没认清你的身份!”金俊佑拉住双腿发软的程满月。
“什么身份?一个月前我还在宿舍吃着泡面写小说啊!”
“可是现在,你是大名鼎鼎的夜盛明的继女啊,好歹以后也进入豪门圈了,能不能别老像个傻大姐!”
“那我怎么回礼啊!夜星河那时完全像随手递个饮料一样就送我了,我根本没想到这么值钱啊!”
“我觉得,以他家的财力,根本不在乎你送不送同等价值的回礼,说不定你送夜伯伯一根痒痒挠,他都高兴得不行!”
程满月凌乱得抓着头发,说:“啊啊啊,你破产以后就该我了,接下来咱俩就得吃土度日了!你们上流社会的日常都这么烧钱吗!我心态崩了!”
“这有什么,以后你就习惯了!一会儿我陪你去挑款江诗丹顿的男腕表,你送夜星河做回礼,便宜又拿得出手。”
“江诗丹顿?便宜?金俊佑,我怀疑我是不是真的认识你!”
“好啦!未来的大作家!快去买单,导购小姐姐,这条领带也帮我带上!”
程满月欲哭无泪得在收银台结账,想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靠稿费吃泡面的小作者,为何突然生活开启了土豪模式?自从金俊佑暴露了自己贫穷贵公子的真实身份,程满月便越来越无法直视他的金钱观了,每次想到金俊佑在学校食堂靠美色向大妈混鸡腿吃的乖巧惹人爱模样,她就觉得从前的金俊佑和现在的金俊佑完全是两个人。
对,还有他的性格,以前是乖巧小奶狗,现在突然变成重-欲小狼狗了!
看到钱包里夜伯伯送她的那张黑卡,程满月略过它直接拿了自己的银行卡买单,要是没有版权费,自己要怎么应付这一个个人情,还好老天爷没绝她。
金俊佑帮程满月提着各种袋子兴高采烈,程满月捂着钱包瘪嘴出门。
两人在腕表柜台挑了一只黑色表带的男士手表,暗蓝色的表盘仿佛深夜星空,看起来神秘又高贵,程满月一眼看中这只手表,觉得很适合夜星河。
“30多万的表,在我老家,可以付个小房子的首付了!我今天才知道,你们男生的东西这么贵!”程满月嘴角抽搐。
“你继父看到你们如此兄妹情深,一定会很感动的!这种情节在豪门再婚里简直难能可贵!一般都是为了遗产打得不可开交!”
“呵……呵呵……是可贵,更难得的是,继兄还是初恋男友,我感觉我都能写本小说了,将狗血撒到极致!”
“那你要让我做男主角哦!”
“那你争取成为国民巨星爱上我这种设定!”
“好!我努力!”金俊佑竟然一脸认真的回答。
“对了!”程满月突然想到说:“我妈让夜星河把未婚妻带回家一起吃团圆饭,第一次见面,我是不是应该也给她准备个见面礼?”
“还没结婚,其实你送不着的。但是如果你送了,夜星河肯定会很高兴吧,夜伯伯也会觉得你懂事,总之呢你这方面礼数都做到了,一家人和睦相处,老爷子会最开心吧!”
“对啊,是这个道理,我送夜星河的,比他送我的便宜太多了,给他女朋友准备份礼物,他说不定会更开心。”
程满月和金俊佑到卡地亚挑了一条新款项链,花了四万多,程满月一阵肝儿疼,想到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给自己买过这么贵的礼物,竟然有一天,要给初恋男友的现任女友挑礼物,还要好好相处,简直欲哭无泪。
只剩下夜伯伯的礼物了,两人都没有给长辈送过礼,坐在甜品店吃着红豆冰犯愁。
“像夜盛明那种什么都买得起,什么都见过的大人物,送什么都无所谓啦!”
“那也不能真送个痒痒挠吧!”
“多新颖,多别致!我要是送我爷爷一根痒痒挠他能乐开花!”
“你个逆子能回家就不错了!”
“诶,我有一个富二代哥们儿,家里是古董商,要不我问问他他家有没有好东西!”
“别,上次简琛带我去了一个古董大佬家,那里全是我卖身都买不起的东西!”
“你卖身本来就买不起!”
程满月狠狠得瞪了一眼金俊佑。
突然,金俊佑看着手机拍大腿笑,说:“程满月,你别说,他家还真有一个古董痒痒挠,是黄花梨的呢,手柄顶端镶翡翠的,据说是清宫里出来的呢!”
“……”
“我们走……”
“不会吧你!”
于是,两个神经病真的买了一根黄花梨的痒痒挠……
是的,程满月破产了……
笑着活下去。
“神马!这家店一块男士手帕都要3800,什么鼻涕这么金贵!!!”
金俊佑捅捅她,小声说:“别丢人,奢侈品品牌就是这样,这些以前都是我的日常,哪想到有一天我混成这样!买套西装还要被揩油。”
程满月咽了咽口水,计算着自己的账户余额,不知道能不能买得起三件礼物。
“你说,我送简琛袖扣或者领带怎么样?”程满月说。
“领带太暧昧了,被人家女朋友知道了还不撕碎你!袖扣还好吧,小东西不起眼但是精致。”
“嗯。有道理。”程满月点头如捣蒜。
程满月挑了一款袖扣,拿金俊佑的手腕比划着,果然,衬衣的袖口有了袖扣立马就提了档次。金俊佑这个家伙,还真是适合这些贵的要死的东西。
又试了一款,实在太适合配金俊佑的这套西装了,金俊佑的眼睛望着她充满蜡笔小新的星星眼,程满月无法招架这渴求的眼神,让导购一起包上了。
“你说,送夜星河什么啊,他送了我那么好的黑珍珠,看着就很值钱,要是送太贵的,我买不起,要是送太便宜的,我拿不出手。”
金俊佑倚着柜台认真道:“程满月,我昨天本想查一下你那套黑珍珠的价格,发现那是前几天一个著名拍卖行拍卖的,据说那套是被两百多万拍走的,我对比了一下,就是你那套。颗颗都是超过22毫米的稀有大珠。”
“两百多万!!!”程满月惊得大喊,双腿一软,差点跌在地上。
“喂,你别这么没出息,你是不是现在还没认清你的身份!”金俊佑拉住双腿发软的程满月。
“什么身份?一个月前我还在宿舍吃着泡面写小说啊!”
“可是现在,你是大名鼎鼎的夜盛明的继女啊,好歹以后也进入豪门圈了,能不能别老像个傻大姐!”
“那我怎么回礼啊!夜星河那时完全像随手递个饮料一样就送我了,我根本没想到这么值钱啊!”
“我觉得,以他家的财力,根本不在乎你送不送同等价值的回礼,说不定你送夜伯伯一根痒痒挠,他都高兴得不行!”
程满月凌乱得抓着头发,说:“啊啊啊,你破产以后就该我了,接下来咱俩就得吃土度日了!你们上流社会的日常都这么烧钱吗!我心态崩了!”
“这有什么,以后你就习惯了!一会儿我陪你去挑款江诗丹顿的男腕表,你送夜星河做回礼,便宜又拿得出手。”
“江诗丹顿?便宜?金俊佑,我怀疑我是不是真的认识你!”
“好啦!未来的大作家!快去买单,导购小姐姐,这条领带也帮我带上!”
程满月欲哭无泪得在收银台结账,想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靠稿费吃泡面的小作者,为何突然生活开启了土豪模式?自从金俊佑暴露了自己贫穷贵公子的真实身份,程满月便越来越无法直视他的金钱观了,每次想到金俊佑在学校食堂靠美色向大妈混鸡腿吃的乖巧惹人爱模样,她就觉得从前的金俊佑和现在的金俊佑完全是两个人。
对,还有他的性格,以前是乖巧小奶狗,现在突然变成重-欲小狼狗了!
看到钱包里夜伯伯送她的那张黑卡,程满月略过它直接拿了自己的银行卡买单,要是没有版权费,自己要怎么应付这一个个人情,还好老天爷没绝她。
金俊佑帮程满月提着各种袋子兴高采烈,程满月捂着钱包瘪嘴出门。
两人在腕表柜台挑了一只黑色表带的男士手表,暗蓝色的表盘仿佛深夜星空,看起来神秘又高贵,程满月一眼看中这只手表,觉得很适合夜星河。
“30多万的表,在我老家,可以付个小房子的首付了!我今天才知道,你们男生的东西这么贵!”程满月嘴角抽搐。
“你继父看到你们如此兄妹情深,一定会很感动的!这种情节在豪门再婚里简直难能可贵!一般都是为了遗产打得不可开交!”
“呵……呵呵……是可贵,更难得的是,继兄还是初恋男友,我感觉我都能写本小说了,将狗血撒到极致!”
“那你要让我做男主角哦!”
“那你争取成为国民巨星爱上我这种设定!”
“好!我努力!”金俊佑竟然一脸认真的回答。
“对了!”程满月突然想到说:“我妈让夜星河把未婚妻带回家一起吃团圆饭,第一次见面,我是不是应该也给她准备个见面礼?”
“还没结婚,其实你送不着的。但是如果你送了,夜星河肯定会很高兴吧,夜伯伯也会觉得你懂事,总之呢你这方面礼数都做到了,一家人和睦相处,老爷子会最开心吧!”
“对啊,是这个道理,我送夜星河的,比他送我的便宜太多了,给他女朋友准备份礼物,他说不定会更开心。”
程满月和金俊佑到卡地亚挑了一条新款项链,花了四万多,程满月一阵肝儿疼,想到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给自己买过这么贵的礼物,竟然有一天,要给初恋男友的现任女友挑礼物,还要好好相处,简直欲哭无泪。
只剩下夜伯伯的礼物了,两人都没有给长辈送过礼,坐在甜品店吃着红豆冰犯愁。
“像夜盛明那种什么都买得起,什么都见过的大人物,送什么都无所谓啦!”
“那也不能真送个痒痒挠吧!”
“多新颖,多别致!我要是送我爷爷一根痒痒挠他能乐开花!”
“你个逆子能回家就不错了!”
“诶,我有一个富二代哥们儿,家里是古董商,要不我问问他他家有没有好东西!”
“别,上次简琛带我去了一个古董大佬家,那里全是我卖身都买不起的东西!”
“你卖身本来就买不起!”
程满月狠狠得瞪了一眼金俊佑。
突然,金俊佑看着手机拍大腿笑,说:“程满月,你别说,他家还真有一个古董痒痒挠,是黄花梨的呢,手柄顶端镶翡翠的,据说是清宫里出来的呢!”
“……”
“我们走……”
“不会吧你!”
于是,两个神经病真的买了一根黄花梨的痒痒挠……
是的,程满月破产了……
笑着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