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 第四次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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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时候就能骑野马,在草原驰骋,杀恶狼,斗猛虎,没有什么是不敢做的。
从小到大,在他的心中,最敬佩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父亲张恪,另一个就是蒙古人的骄傲,成吉思汗!
“父皇,孩儿打听过,那些大胡子是来自遥远的西方,那里曾经是成吉思汗子孙的牧场,那些大胡子都是蒙古人的奴隶,他们在几百年的时间里,都要服从蒙古人的号令,要把每个女人都献给蒙古勇士享用。如今他们竟然杀死了蒙古的大汗,虽然林丹汗不配作为黄金家族的后裔,可也不是那些大胡子能杀戮的!”
玉戈越说越怒,猛地单膝跪地,怒吼道:“父皇,请给孩儿十万大军,孩儿要去杀光那些大胡子,让他们重新匍匐在蒙古人的脚下,成为父皇的奴隶。”
什么跟什么啊!
张恪听着这小子的话,眉头不由得深锁。
“玉戈,你说的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迟楞一下,玉戈老实回答道:“是我娘,还有外公,他们说我身上有黄金家族和张家的血液,两种最高贵的血脉,我的使命就是征服,像您,还有成吉思汗一样,让世界臣服在脚下——父皇,难道有什么不对?”
张恪看着还稍显稚嫩的儿子,一阵头疼,自己的蒙古媳妇儿还真是坏事,怎么就教出了一个好战分子呢!
尤其还是自以为是的小子,要是不给他点教训,只怕早晚要坏事。那些杀死林丹汗的多半就是越过乌拉尔山的俄国人。
他们虽然曾经被蒙古征服,可是时过境迁,俄国人接受西方文明,军事力量飞速增长。再加上他们适应寒冷气候。作战能力相当强悍。虽然人数不算多,可是战斗民族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而且随着俄国人进入西伯利亚,世界已经进入了全新的时代,不由张恪不重视。伸出手抓住儿子的手腕,将他拉到了硕大的沙盘前面,指了指庞大的草原地区。
“琰儿,你对草原的情况怎么看?”
张琰面对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大哥还是有些发憷,不过老爹问话。他不能不说。
“启禀父皇,孩儿以为打草原容易,治草原难。”
“继续说下去。”
“是!”张琰沉吟一下,说道:“在历史上,汉武帝与匈奴大战,霍去病燕然勒功,杀到了北海。可是大汉王朝并没有真正统治蒙古草原,遑论更北部的地区。远的不说了,明成祖朱棣也几次攻击大漠,虽然频频获胜。但是终究没有吞并草原的能力。”
张琰越说越顺,笑道:“纵观历史,中原几次攻击北方,都是为了解决祸患,可是打赢之后,又无一例外都退到了长城一线。孩儿以为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原因。”
“讲。”
“嗯,我听姑父讲过,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投入和回报,一个人如此。国家也是如此。”张琰若有所思说道:“任何帝国都有扩张的极限,这个极限就是财政承受的压力。就拿汉朝来说,倾其全力,打赢了漠北之战。可是大军折损七成,损失牲畜十几万头之多。说起来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额不,是自损一千五!”
张恪听着儿子的话,渐渐露出笑容,他对于张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就希望这个儿子能用理性的头脑来看问题,现在赶脚还不错。
“玉戈,琰儿,你们可知道为什么对草原作战,往往得不偿失吗?”
玉戈挠挠头,说道:“父皇,是草原上都是马背上的勇士,英勇善战?”
“琰儿,你的看法呢?”
“父皇,骑兵飘忽不定,消耗补给很少。而中原的人马,要想对抗骑兵,不论是以骑兵对抗骑兵,还是用车阵,方阵,都要大量的人马抱成一团,才能打得赢。如此一来,后勤补给消耗惊人,补给线绵长,加上水土不服,损失惨重,难免承受不住。”
张恪满意点点头,对草原作战的确不容易。虽然刚刚张恪集中了几十万人马打跑了林丹汗,那是因为他经营日久,加上林丹汗的驻地在漠南一带,如果把战场放到漠北,他就不会那么轻松了。
“千百年来,打草原容易,占草原难,可是如今的情况却不一样了。草原出产有限,供应不了太多的军队。偏偏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又是最强大的兵种,中原派出的人马要几倍,甚至十几倍与草原,抢回的一点牛羊战马还不够路上消耗的。不过……”张恪笑道:“如今进入了热兵器时代,火器的发展使得骑兵优势大大降低,只要用少量的人马,就能击败数量更多的骑兵。”
身为张恪的儿子,玉戈也不傻,相反他很快抓住了老爹话中的关键。
“父皇,天下间火器最厉害的不就是您的人马吗?为什么您不给孩儿派遣军队,杀掉那些大胡子,扫荡草原呢!”
“傻孩子啊,我说了那么多,其实是想告诉你,那些大胡子同样精通火器,而且狡猾过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有征服草原的本事,绝不是一个轻易能对付的角色!”
张恪面色严峻,语气冰冷地说道:“玉戈,你提议什么十万大军,为父是绝不会派遣的,亏本的生意我不会做。要想对付那些大胡子,你就必须学得比他们还要狡诈,把手下的人马练得比他们还凶狠,用最少的兵力,去赢得战斗。只有收获大于支出,这样的胜利才能维持下去!“
围着沙盘,父子三人一直谈到了后半夜,玉戈生平第一次听到这些东西,彻底颠覆了他的固有印象。真正的战斗不是英雄史诗,而是充满了残酷和计算的智力游戏。他也终于明白,父皇不只是征服者,更是一个精算大师。一番彻底的谈话。让玉戈不光了解了草原的历史,更看透了草原的未来。大破大立,在那一瞬间,略显青涩的少年迅速成熟起来。他并没有讨厌战争。相反变得更加迷恋。
“父皇,孩儿不要您的十万大军,可是孩儿希望您能支持我,沿着成吉思汗的道路,征服一切!”
儿子身上透出来的勃勃野心。让张恪都不由得吃惊。
“玉戈,你可要知道,这不是一条阳关大道。当年蒙古人远征,死伤的人员无计其数,你不怕吗?”
“身为男儿大丈夫,马革裹尸,是最荣幸的事情!伟大的父皇,请您成全孩儿!”
张恪长长叹口气,缓缓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我本想让你知难而退。没想到……罢了,与其让别人做这个征服者,到不如让给我的儿子!”
……
从这一天起,张恪在喜峰口外,专门辟出二百里的草场,作为专门的训练基地。也从这一天开始,大量招募适应寒冷气候的年轻人,有汉人,也有其他的部族。每一个士兵都要接受最严格的训练。
不光要精通各种火器,学会构筑工事。修建城堡,会说各种语言……甚至还要进行专门的抗寒训练,每天都有人被冻伤冻死。面对如此残酷的训练,作为皇子的玉戈出人预料的都承受了下来。甚至比起普通人更加严格。
整整三年的时间,神兵利器经过了磨砺,露出耀眼的光芒!
玉戈亲自率领着八百名士兵,带上三千匹驮马,向着草原深处进发,这些年不断有“大胡子”出没的消息。他们已经盘踞了北海附近,势力还在快速向东发展。
父皇说的一点不错,大胡子也拥有了征服蒙古部族的能力,不断有草原部族被征服吞并的消息,那些来去如风的骑兵频频在火器面前吃亏。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传统的蒙古骑兵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只能被无情淘汰。
玉戈已经不是曾经的冲动青年,他更像一个成熟的猎手,耐心等着猎物出现。
“启禀殿下,有一伙大胡子袭击了外喀尔喀部,杀死部民三百有余,掠走上千马匹,还有大量的粮食。”
玉戈默默念叨着:“这是两个月间,第四次偷袭了吧,真是够猖狂!我就拿你们开刀!”
经过一番分析,玉戈确定了这伙人的下一个目标,八百士兵埋伏在了斡难河畔,这里正是当年成吉思汗即位的地方。
玉戈的埋伏地点选在了一处山谷,他们足足等了三天,一伙有六七百人的队伍,带着数千匹驮马的战利品,潇洒走来。为首的俄国人叫托儿布津,他的鼻子头通红,手里拿着银质酒壶,不停往嘴里倒着烈酒,食道涌起一阵阵火烧火燎的畅快。
托儿布津是沙俄的军中的小官,依旧保留贵族和农奴制度的俄国,没有任何背景的托儿布津想要升官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不得不选择剑走偏锋,离开被贵族把持的军队,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自从十几年前,东方的货物突然大量流向了西方,茶叶,丝绸,瓷器,三大拳头商品,无往而不利。
西欧的国家纷纷沦陷,社会的上层无不以拥有中国商品为荣,甚至在画家的笔下,众神手里使用的也是精美的东方器物,穿着轻盈的丝绸。
此时的沙俄还是一片野蛮,贫穷而落后,他们没有出海口分享贸易的暴利,也没有足够的金银换来梦寐以求的商品。
如此刺激之下,结果不难可知,大量的俄国人选择越过乌拉尔山,用手上的武器去征服辽阔的土地,一路打到东方,从那里拿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张恪这只蝴蝶的动作,终于引来了庞大的风暴,俄国人比起历史上更早进入西伯利亚,而且规模也更加庞大。
在俄国人的心中,蒙古还是一个噩梦,最初进入西伯利亚的时候,他们还表现的十分克制,可是经过一些战斗,俄国人很快看清了蒙古虚弱的本质。
他们已经没有了成吉思汗时代的勇敢,战术也更加落后,可是俄国却今非昔比,他们轻松抢夺蒙古部族的土地,抢掠财富,俄国人的贪婪自然不用说,西伯利亚的各个部族都遭到了空前的浩劫。
托儿布津满心欢喜,只要再干几次,他就能积攒足够的财富,去雇佣更多的人马,到时候吞并蒙古的部落,向南杀进传说中的天堂,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情!
酒精让他迷迷糊糊,突然砰地一声。
托儿布津瞪圆了眼睛,怒吼道:“哪个蠢货?谁让你们开枪的?”
话音还没落下,从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子弹如同雨点一样,向着山谷中的俄国强盗打来,瞬间尸横遍野,肮脏的鲜血染红了山石。
“怎么可能,卑贱的蒙古人怎么会有厉害的火器?”托儿布津大声咆哮,一定是哪个无耻的俄国败类,将火枪卖给了蒙古人。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要是让我知道,一定要吧他活活烧死!
托儿布津在心中不停发誓,突然地面传来惊天动地的怒吼,托儿布津就觉得自己仿佛在大海上一样,身体不停摇晃,猛地被抛上了天空,重重摔下,淹没在了一片硝烟之中……
这只是一场小规模的埋伏战,玉戈并没有看在眼里,解决了俄国人之后,他立刻让手下清理战利品,休整之后,迅速投入下一场战斗。
他不在乎,可是史书却对这场战大书特书,他们认为这是东方征服者向西拓展的开始,是改写世界的时刻。
在其后的二十年时间,皇子玉戈率领着他为数不多的人马,连续作战,前后杀戮俄国人数以万计,并且最终带领着八千人马越过了乌拉尔山。
沿着当年成吉思汗的足迹,重新征服欧洲,他的人马向西攻击,一路杀戮,一路征服,最终越过了多瑙河,杀到了莱茵河,征服距离之远,甚至超出了当年的成吉思汗。
即匈奴,突厥,蒙古之后,玉戈的远征被称为第四次黄祸,西方的噩梦!(未完待续。)
从小到大,在他的心中,最敬佩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父亲张恪,另一个就是蒙古人的骄傲,成吉思汗!
“父皇,孩儿打听过,那些大胡子是来自遥远的西方,那里曾经是成吉思汗子孙的牧场,那些大胡子都是蒙古人的奴隶,他们在几百年的时间里,都要服从蒙古人的号令,要把每个女人都献给蒙古勇士享用。如今他们竟然杀死了蒙古的大汗,虽然林丹汗不配作为黄金家族的后裔,可也不是那些大胡子能杀戮的!”
玉戈越说越怒,猛地单膝跪地,怒吼道:“父皇,请给孩儿十万大军,孩儿要去杀光那些大胡子,让他们重新匍匐在蒙古人的脚下,成为父皇的奴隶。”
什么跟什么啊!
张恪听着这小子的话,眉头不由得深锁。
“玉戈,你说的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迟楞一下,玉戈老实回答道:“是我娘,还有外公,他们说我身上有黄金家族和张家的血液,两种最高贵的血脉,我的使命就是征服,像您,还有成吉思汗一样,让世界臣服在脚下——父皇,难道有什么不对?”
张恪看着还稍显稚嫩的儿子,一阵头疼,自己的蒙古媳妇儿还真是坏事,怎么就教出了一个好战分子呢!
尤其还是自以为是的小子,要是不给他点教训,只怕早晚要坏事。那些杀死林丹汗的多半就是越过乌拉尔山的俄国人。
他们虽然曾经被蒙古征服,可是时过境迁,俄国人接受西方文明,军事力量飞速增长。再加上他们适应寒冷气候。作战能力相当强悍。虽然人数不算多,可是战斗民族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而且随着俄国人进入西伯利亚,世界已经进入了全新的时代,不由张恪不重视。伸出手抓住儿子的手腕,将他拉到了硕大的沙盘前面,指了指庞大的草原地区。
“琰儿,你对草原的情况怎么看?”
张琰面对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大哥还是有些发憷,不过老爹问话。他不能不说。
“启禀父皇,孩儿以为打草原容易,治草原难。”
“继续说下去。”
“是!”张琰沉吟一下,说道:“在历史上,汉武帝与匈奴大战,霍去病燕然勒功,杀到了北海。可是大汉王朝并没有真正统治蒙古草原,遑论更北部的地区。远的不说了,明成祖朱棣也几次攻击大漠,虽然频频获胜。但是终究没有吞并草原的能力。”
张琰越说越顺,笑道:“纵观历史,中原几次攻击北方,都是为了解决祸患,可是打赢之后,又无一例外都退到了长城一线。孩儿以为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原因。”
“讲。”
“嗯,我听姑父讲过,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投入和回报,一个人如此。国家也是如此。”张琰若有所思说道:“任何帝国都有扩张的极限,这个极限就是财政承受的压力。就拿汉朝来说,倾其全力,打赢了漠北之战。可是大军折损七成,损失牲畜十几万头之多。说起来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额不,是自损一千五!”
张恪听着儿子的话,渐渐露出笑容,他对于张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就希望这个儿子能用理性的头脑来看问题,现在赶脚还不错。
“玉戈,琰儿,你们可知道为什么对草原作战,往往得不偿失吗?”
玉戈挠挠头,说道:“父皇,是草原上都是马背上的勇士,英勇善战?”
“琰儿,你的看法呢?”
“父皇,骑兵飘忽不定,消耗补给很少。而中原的人马,要想对抗骑兵,不论是以骑兵对抗骑兵,还是用车阵,方阵,都要大量的人马抱成一团,才能打得赢。如此一来,后勤补给消耗惊人,补给线绵长,加上水土不服,损失惨重,难免承受不住。”
张恪满意点点头,对草原作战的确不容易。虽然刚刚张恪集中了几十万人马打跑了林丹汗,那是因为他经营日久,加上林丹汗的驻地在漠南一带,如果把战场放到漠北,他就不会那么轻松了。
“千百年来,打草原容易,占草原难,可是如今的情况却不一样了。草原出产有限,供应不了太多的军队。偏偏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又是最强大的兵种,中原派出的人马要几倍,甚至十几倍与草原,抢回的一点牛羊战马还不够路上消耗的。不过……”张恪笑道:“如今进入了热兵器时代,火器的发展使得骑兵优势大大降低,只要用少量的人马,就能击败数量更多的骑兵。”
身为张恪的儿子,玉戈也不傻,相反他很快抓住了老爹话中的关键。
“父皇,天下间火器最厉害的不就是您的人马吗?为什么您不给孩儿派遣军队,杀掉那些大胡子,扫荡草原呢!”
“傻孩子啊,我说了那么多,其实是想告诉你,那些大胡子同样精通火器,而且狡猾过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有征服草原的本事,绝不是一个轻易能对付的角色!”
张恪面色严峻,语气冰冷地说道:“玉戈,你提议什么十万大军,为父是绝不会派遣的,亏本的生意我不会做。要想对付那些大胡子,你就必须学得比他们还要狡诈,把手下的人马练得比他们还凶狠,用最少的兵力,去赢得战斗。只有收获大于支出,这样的胜利才能维持下去!“
围着沙盘,父子三人一直谈到了后半夜,玉戈生平第一次听到这些东西,彻底颠覆了他的固有印象。真正的战斗不是英雄史诗,而是充满了残酷和计算的智力游戏。他也终于明白,父皇不只是征服者,更是一个精算大师。一番彻底的谈话。让玉戈不光了解了草原的历史,更看透了草原的未来。大破大立,在那一瞬间,略显青涩的少年迅速成熟起来。他并没有讨厌战争。相反变得更加迷恋。
“父皇,孩儿不要您的十万大军,可是孩儿希望您能支持我,沿着成吉思汗的道路,征服一切!”
儿子身上透出来的勃勃野心。让张恪都不由得吃惊。
“玉戈,你可要知道,这不是一条阳关大道。当年蒙古人远征,死伤的人员无计其数,你不怕吗?”
“身为男儿大丈夫,马革裹尸,是最荣幸的事情!伟大的父皇,请您成全孩儿!”
张恪长长叹口气,缓缓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我本想让你知难而退。没想到……罢了,与其让别人做这个征服者,到不如让给我的儿子!”
……
从这一天起,张恪在喜峰口外,专门辟出二百里的草场,作为专门的训练基地。也从这一天开始,大量招募适应寒冷气候的年轻人,有汉人,也有其他的部族。每一个士兵都要接受最严格的训练。
不光要精通各种火器,学会构筑工事。修建城堡,会说各种语言……甚至还要进行专门的抗寒训练,每天都有人被冻伤冻死。面对如此残酷的训练,作为皇子的玉戈出人预料的都承受了下来。甚至比起普通人更加严格。
整整三年的时间,神兵利器经过了磨砺,露出耀眼的光芒!
玉戈亲自率领着八百名士兵,带上三千匹驮马,向着草原深处进发,这些年不断有“大胡子”出没的消息。他们已经盘踞了北海附近,势力还在快速向东发展。
父皇说的一点不错,大胡子也拥有了征服蒙古部族的能力,不断有草原部族被征服吞并的消息,那些来去如风的骑兵频频在火器面前吃亏。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传统的蒙古骑兵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只能被无情淘汰。
玉戈已经不是曾经的冲动青年,他更像一个成熟的猎手,耐心等着猎物出现。
“启禀殿下,有一伙大胡子袭击了外喀尔喀部,杀死部民三百有余,掠走上千马匹,还有大量的粮食。”
玉戈默默念叨着:“这是两个月间,第四次偷袭了吧,真是够猖狂!我就拿你们开刀!”
经过一番分析,玉戈确定了这伙人的下一个目标,八百士兵埋伏在了斡难河畔,这里正是当年成吉思汗即位的地方。
玉戈的埋伏地点选在了一处山谷,他们足足等了三天,一伙有六七百人的队伍,带着数千匹驮马的战利品,潇洒走来。为首的俄国人叫托儿布津,他的鼻子头通红,手里拿着银质酒壶,不停往嘴里倒着烈酒,食道涌起一阵阵火烧火燎的畅快。
托儿布津是沙俄的军中的小官,依旧保留贵族和农奴制度的俄国,没有任何背景的托儿布津想要升官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不得不选择剑走偏锋,离开被贵族把持的军队,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自从十几年前,东方的货物突然大量流向了西方,茶叶,丝绸,瓷器,三大拳头商品,无往而不利。
西欧的国家纷纷沦陷,社会的上层无不以拥有中国商品为荣,甚至在画家的笔下,众神手里使用的也是精美的东方器物,穿着轻盈的丝绸。
此时的沙俄还是一片野蛮,贫穷而落后,他们没有出海口分享贸易的暴利,也没有足够的金银换来梦寐以求的商品。
如此刺激之下,结果不难可知,大量的俄国人选择越过乌拉尔山,用手上的武器去征服辽阔的土地,一路打到东方,从那里拿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张恪这只蝴蝶的动作,终于引来了庞大的风暴,俄国人比起历史上更早进入西伯利亚,而且规模也更加庞大。
在俄国人的心中,蒙古还是一个噩梦,最初进入西伯利亚的时候,他们还表现的十分克制,可是经过一些战斗,俄国人很快看清了蒙古虚弱的本质。
他们已经没有了成吉思汗时代的勇敢,战术也更加落后,可是俄国却今非昔比,他们轻松抢夺蒙古部族的土地,抢掠财富,俄国人的贪婪自然不用说,西伯利亚的各个部族都遭到了空前的浩劫。
托儿布津满心欢喜,只要再干几次,他就能积攒足够的财富,去雇佣更多的人马,到时候吞并蒙古的部落,向南杀进传说中的天堂,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情!
酒精让他迷迷糊糊,突然砰地一声。
托儿布津瞪圆了眼睛,怒吼道:“哪个蠢货?谁让你们开枪的?”
话音还没落下,从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子弹如同雨点一样,向着山谷中的俄国强盗打来,瞬间尸横遍野,肮脏的鲜血染红了山石。
“怎么可能,卑贱的蒙古人怎么会有厉害的火器?”托儿布津大声咆哮,一定是哪个无耻的俄国败类,将火枪卖给了蒙古人。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要是让我知道,一定要吧他活活烧死!
托儿布津在心中不停发誓,突然地面传来惊天动地的怒吼,托儿布津就觉得自己仿佛在大海上一样,身体不停摇晃,猛地被抛上了天空,重重摔下,淹没在了一片硝烟之中……
这只是一场小规模的埋伏战,玉戈并没有看在眼里,解决了俄国人之后,他立刻让手下清理战利品,休整之后,迅速投入下一场战斗。
他不在乎,可是史书却对这场战大书特书,他们认为这是东方征服者向西拓展的开始,是改写世界的时刻。
在其后的二十年时间,皇子玉戈率领着他为数不多的人马,连续作战,前后杀戮俄国人数以万计,并且最终带领着八千人马越过了乌拉尔山。
沿着当年成吉思汗的足迹,重新征服欧洲,他的人马向西攻击,一路杀戮,一路征服,最终越过了多瑙河,杀到了莱茵河,征服距离之远,甚至超出了当年的成吉思汗。
即匈奴,突厥,蒙古之后,玉戈的远征被称为第四次黄祸,西方的噩梦!(未完待续。)